康德:理性为自己立法
内容简介:康德把宗教摆在一边,要以理性作为道德的基础。他被称为“住在科尼斯堡的中国人”这是因为西方人认为中国读书人即使不信上帝,也会表现高尚的道德行为。
西方哲学史上,如果选择两位代表,那么“前有柏拉图,后有康德”,大概最能获得共识。康德有什么特殊之处,可以扮演这样的角色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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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认为自己的哲学有如“哥白尼的革命”。也就是:从前人类认定自已能够认识世界,现在则须翻转过来,先探索清楚人类自身的认识能力是怎么回事。他采取的方法是:先以批判方式研究人类的认知能力。当人类质疑自己所认识的世界是真是假时,上上策是厘清自己的认知能力有何限制。
答案揭晓了,人所能认识的是“现象”,“本体”则是不可知的。自我不可知,世界不可知,上帝不可知。不可知并不等于不存在。若想跨过这一步,就要把焦点转向人的道德行为。康德学术志在依序探讨四大问题:“我能知道什么?我应该做什么?我可以希望什么?人是什么?”其中第二项答案最有创见。



















